关于组织12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就组织12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12月31日之前。
二、学习内容
(一)集中学习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1)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
(2)市委常委会举行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3)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4)习近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5)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之第十章“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 师德师风专题学习
(1)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2)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3. 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自学内容
1. 习近平: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2.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
3.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三、有关要求
各级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的重要抓手,思想高度重视,主动融入参与,深入思考交流,确实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悟,切实达到进入思想,提升能力,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认真填写《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及时完善学习笔记,留存学习图片、简报、新闻报道等过程文件。党总支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曹春梅,64351167。
组织宣传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