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4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就组织4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4月30日之前。
二、学习内容
(一)集中学习内容
1.党的二十大报告之“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3.习近平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5.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之第二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自学内容
1.习近平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全文);
3.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4.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的通知。
三、有关要求
各级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的重要抓手,思想高度重视,主动融入参与,深入思考交流,确实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悟,切实达到进入思想,提升能力,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认真填写《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及时完善学习笔记,留存学习图片、简报、新闻报道等过程文件。党总支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曹春梅,64351167。
组织宣传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