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1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就组织1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1月31日之前。
二、学习形式
自主学习
三、学习内容
1.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之“坚持敢于斗争”;
3. 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4.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5. 习近平: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四、有关要求
各级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的重要抓手,思想高度重视,主动融入参与,深入思考交流,确实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悟,切实达到进入思想,提升能力,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认真填写《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及时完善学习笔记,留存学习图片、简报、新闻报道等过程文件。党总支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曹春梅,64351167。
组织宣传处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