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4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就组织4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4月30日之前。
二、学习内容
(一)集中学习内容
1. 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2. 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 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 重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5.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7. 加强青年学者思想政治引领;
8. 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自学内容
1. 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汇聚共建美丽中国磅礴力量,让祖国大地更加绿意盎然生机勃发;
2. 习近平: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3. 习近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三、有关要求
各级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的重要抓手,思想高度重视,主动融入参与,深入思考交流,确实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悟,切实达到进入思想,提升能力,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认真填写《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及时完善学习笔记,留存学习图片、简报、新闻报道等过程文件。党委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坤,64351167。
党委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